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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基隆河美堤段河濱公園附設平面停車場(停車格309至340號、345至393號),暫停收費管理並禁止車輛停放。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施金蘭
  • 聯絡資訊:27590666分機632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93059237號 
主旨:公告本市基隆河美堤段河濱公園附設平面停車場(停車格309至340號、345至393號),暫停收費管理並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為配合本府辦理「2020 VOGUE風格野餐日」活動,旨揭公告範圍暫停收費管理並禁止車輛停放。
二、禁止停車及暫停收費時間:109年7月9日上午9時至7月11日24時止。
三、上述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