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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捷運西門站周邊(中華路1段以西)路邊機車停車格,自109年9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 聯絡人:許誌宸
  • 聯絡資訊:27590666分機631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13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930797262號
主旨:公告本市捷運西門站周邊(中華路1段以西)路邊機車停車格,自109年9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昆明街(成都路至貴陽街2段)、西寧南路(成都路至貴陽街2段)、漢中街(漢口街2段至長沙街2段)、峨眉街(中華路1段至昆明街)、內江街(漢中街至昆明街)、長沙街2段(中華路1段至昆明街)及貴陽街2段(中華路1段至昆明街)」路邊機車停車格位、機車彎及人行道機慢車停放區。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機器腳踏車採計次費率,每次新臺幣20元(每日零時為計費基準點,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
四、實施日期:109年9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8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https://pma.gov.taipei。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