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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大安區大安森林公園地下停車場自108年9月1日0 時起調整全日月票收費費率。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何鳳珠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2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30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83067384號



主旨:公告本市大安區大安森林公園地下停車場自108年9月1日0時起調整全日月票收費費率。
依據: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及第6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全日月票金額為 4,200元(雙月票為8,400元);其餘停車費率及里民優惠月票、日間月票、夜間月票等依原公告費率維持不變。
二、實施日期:108年9月1日0時起。
三、小型車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