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23052775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關渡水岸自然公園平面停車場112年1月21日起至1月29日及112年2月4日至2月5日收費調整公告。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 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關渡水岸自然公園平面停車場自民國110年5月1日起至 113年4月30日止,委託安庭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 公司經營管理。
二、收費標準:
(一)小型車採計次收費,每次新臺幣50元(每日零時為計費基準點,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
(二)大型車採計次收費,每次新臺幣100元(每日零時為計費基準點,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
(三)機車免費停放。
三、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四、實施日期:
(一)112年1月21日0時起至112年1月29日24時止。
(二)112年2月4日0時起至112年2月5日24時止。
五、安庭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776-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