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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松山區市民大道復敦段(復興南路至敦化北路間)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三年五月一日零時起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丙種計時費率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四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三三二四八八六00號

主旨:公告本市松山區市民大道復敦段(復興南路至敦化北路間)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三年五月一日零時起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丙種計時費率收費管理。

依據:停車場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以丙種計時收費每小時四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
二、小型車夜間折扣時間及費率:每日凌晨零時至上午八時止小型車優惠每小時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進出車輛若跨優惠時段,則以前一時段費率標準計算。 
三、小型車全日月票:維持每月七、二00元。
四、小型車里民優惠月票(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三00公尺內設籍里民停車優惠月票):維持每月五、七六0元。
五、小型車日間月票:維持每月三、六00元(限上午七時至下午七時止使用,逾時段則依當時停車費率計費)。
六、小型車夜間月票:維持每月三、六00元(限下午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止使用,逾時段則依當時停車費率計費)。
七、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二十四小時收費管理。
八、實施日期:自九十三年五月一日零時起。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