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市南港經貿園區R16平面停車場優惠方案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一三五二五六一00號

主旨:本市南港經貿園區R16平面停車場優惠方案

依據:停車場法第二十五、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五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採戊種計時收費(折扣優惠),每小時二十元(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機車免費。
二、全日月票調整為每月二、000元。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七時至下午八時止。
四、本停車費率及停車月票金額優惠方案自九十一年十月一日至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為期半年。期滿後即自九十二年四月一日零時起恢復停車費率為每小時三十元,全日月票三、六00元。
五、實施日期:九十一年十月一日零時起。
六、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於八日曆天內主動查詢繳費,未繳費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七、查詢電話:二七五九九六三八;二七五九O六六六轉六四八八或六四九O。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