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本市大同區建成國中地下停車場自113年4月1日0時起 調整費率事宜。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李宜芳
  • 聯絡資訊:(02)2759-0666轉632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9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414132號 

主旨: 公告本市大同區建成國中地下停車場自113年4月1日0時起調整費率事宜。 

依據: 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5條、第6條。

公告事項: 

一、 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 小型車8時至22時每小時新臺幣(以下同)50元、22時 至翌日8時計時10元。

(二) 小型車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算收費。

(三) 小型車全日月票金額:7,200元。 

(四) 停車場所在里(大同區建泰里)設籍里民,憑身分證及 行車執照(申請車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得享全日月票每月5,040元優惠。 

(五) 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300公尺內(大同區建明里 、光能里、星明里、中山區民安里、正得里、康樂里),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申請車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得享全日月票每月5,760元優惠。 

(六) 小型車日間月票金額:每月4,800元,限每日8時至19時使用,非使用時段則依計時費率計費。

(七) 小型車夜間月票金額:每月2,400元,限每日19時至翌日8時使用,非使用時段則依計時費率計費。 

二、 機車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 機車機車計時10元(當日當次最高收費上限30元,隔日另計)。 

(二) 機車全日月票金額:300元。 

三、 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24小時收費。 

四、 實施日期:113年4月1日0時起。 

五、 小型車全日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月票出售之審核 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查核作業規定(汽車及機車)」辦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