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一三五七一四八00號
主旨:本市內湖區東湖國小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一年十月一日零時起實施戊種計時收費管理公告延至九十一年十月十六日零時起開始實施收費。
依據:停車場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第五條。
公告事項:
一、本處原九十一年八月二十八日北市停三字第0九一三四九八四五00號公告自九十一年十月一日零時起實施戊種收費管理在案,惟因考量東湖國小地下停車場旁斜角巷舖面仍在施工禁止車輛通行,為免造成民眾停車不便,東湖國小地下停車場免費停車延至九十一年十月十五日止。
二、為利民眾九十一年十月份購買停車月票需要,東湖國小地下停車場出售半個月期月票(自九十一年十月十六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止),月票金額分述如后:
(一)全日半個月期月票:小型車二、四00元。
(二)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三00公尺內設籍里民,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二證須同一人)小型車享全日半個月期月票八折優惠為一、九二0元。
(三)東湖國小教職員工優惠半個月期月票(現職為限)為五00元,限上午六時至下午六時停車使用。本月票僅限優惠時段進出場,逾越優惠時段則須依該場當時停車費率計費。
三、九十一年十一月一日起月票金額依本處九十一年八月二十八日北市停三字第0九一三四九八四五00號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