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1080772號
主旨:公告本市中山區基隆河大佳段河濱公園停車場部分停車格位自113年11月9日下午1時至11月10日下午6時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本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辦理「113年度環騎臺北年終大會師暨第8屆小鴨慢騎」活動,本市中山區基隆河大佳段河濱公園停車場部分汽車格位(格位編號:774A至821A)自113年11月9日下午1時至11月10日下午6時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二、前述活動結束後,該停車場即恢復停車場營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