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23112071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士林區百齡橋旁平面停車場,自112年12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調整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 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百齡橋旁平面停車場(士林區社中街近社正路處)。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採計時收費,每小時新臺幣20元(另為提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單位採半小時計算)。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7時。
四、實施日期:112年12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15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02)27269600;網址:https://pma.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