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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宣導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人事室

一、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宣導事項:

 (一) 「不分顏色,不分黨派,行政中立在於心中的那把公正尺。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二)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國家進步的動力。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三) 「行政中立,全民得益;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四) 「行政要中立,國家更安定。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五) 「堅守行政中立,全民共享福利。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二、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宣導事項:

 (一)「公務人員應廉潔自持、利益迴避、依法公正執行公務~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二)「公務人員應恪遵憲法及法律,效忠國家及人民,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三)「公務人員應與時俱進充實專業職能,提供優質服務~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四)「公務人員應力行團隊合作,提升工作效能,積極回應人民需求~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五)「公務人員應懷抱同理心,尊重多元文化,落實人權保障~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六)「公務人員應關懷弱勢族群,促進族群和諧,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七)「公務人員應致力提供民眾優質生活環境,縮減貧富差距,營造均富安康的社會~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