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1131992號
主旨:公告本市中山區興安街及遼寧街部分公有路邊小型車停車位、裝卸貨停車位(區)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等,暫時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松山慈惠堂舉辦「2025臺北母娘文化祭活動」交通疏導、管制措施需要,下列公告路段範圍內部分路邊停車位暫停收費並禁止停車。
二、暫停收費路段及禁止停車時間:
(一)中山區興安街,114年4月19日11時起至17時止,公有路邊小型車停車格(編號159至161號,計3格)。
(二)中山區遼寧街,114年4月19日15時起至17時止,公有路邊小型車停車格(編號33至37號,計5格)。
三、上述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四、於公告禁止停車區域及路段停放之車輛,經拖吊移置後,如車輛所有人逾期未領回,將依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