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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士林區社子大橋堤外平面停車場自113年8月1日起調整費率為小型車計時每小時新臺幣(以下同)20元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776872號


主旨:公告本市士林區社子大橋堤外平面停車場自113年8月1日起調整費率為小型車計時每小時新臺幣(以下同)20元收費管理。

依據: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5條、第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計時收費每小時20元。

二、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17時止。

三、實施日期:113年8月1日0時起。

四、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開單15日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五、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pma.gov.taipei。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