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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景勤二號公園地下停車場委託威瀧實業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許善娟
  • 聯絡資訊:(02)2759-0666轉6338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8312792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景勤二號公園地下停車場委託威瀧實業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景勤二號公園地下停車場自民國109年2月1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委託威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二、停車場車格位數及位置:小型車219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5格、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5格及大型重型機車停車位2格),機車102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3格)。該場位於臺北市信義區信安街49號。
三、收費標準:
(一)小型車每小時計時收費新臺幣30元。
(二)機車每小時計時收費新臺幣10元,當日當次最高收費上限新臺幣20元(隔日另計)。
四、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五、委託經營之停車場各式月票出售最高售價:
(一)小型車全日月票新臺幣5,000元。
(二)小型車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新臺幣4,000元,優惠里:信義區雙和里、黎順里、嘉興里、景聯里及大安區法治里、臨江里。
(三)小型車所在地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新臺幣3,500元,所在地里:信義區景勤里。
(四)機車全日月票新臺幣300元。
(五)身心障礙者憑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身心障礙手冊及行車執照購買上述月票及其他各式月票時,均可享有半價優惠。
(六)上述各式月票,若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在此限。
六、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七、實施日期:自109年2月1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
八、購買小型車及機車全日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九、威瀧實業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944-1489。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