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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基隆河大佳河濱公園堤外平面停車場、迎風河濱公園堤外平面停車場、觀山河濱公園堤外平面停車場,所有汽、機車停車區、大型車輛停車區及園區道路路邊停車位,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2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234878901號
主旨:公告本市基隆河大佳河濱公園堤外平面停車場、迎風河濱公園堤外平面停車場、觀山河濱公園堤外平面停車場,所有汽、機車停車區、大型車輛停車區及園區道路路邊停車位,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配合本府辦理「2013臺北富邦馬拉松」活動,本市基隆河5、6、7、8、9、10號水門交通管制措施需要,旨揭公告範圍堤外平面停車場所有大、小型汽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位(區),暫停收費並禁止車輛駛入停放,請配合管制時間提前將車輛駛離,或於管制時段暫勿移動車輛。
禁止停車及暫停收費時間:102年12月15日6時起至12時30分止(至管制時間結束)。
上述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處長張哲揚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