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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內湖區湖畔公園平面停車場自113年7月30日至113年8月31日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發文日期:113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807392號



主旨:公告本市內湖區湖畔公園平面停車場自113年7月30日至113年8月31日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本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湖畔公園平面停車場鋪面更新」施工需求,本市內湖區湖畔公園平面停車場自113年7月30日至113年8月31日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二、前述施工結束後,該停車場即恢復停車場營運管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