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83065210號
主旨:
公告本市信義區興雅國中地下停車場自108年9月1日0時起調整日間月票、夜間月票收費費率。
依據: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及第6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日間月票金額為新臺幣2,800元。
(二)夜間月票金額為新臺幣2,200元。
(三)全日月票金額為新臺幣4,800元、里民優惠月票及計時
每小時新臺幣30元依原公告費率維持不變。
二、實施日期:108年9月1日0時起。
三、小型車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