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03011013B號
主旨:公告本市捷運台北101/世貿站周邊路邊機車停車格,自110年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信義路5段(松仁路至基隆路1段)、松壽路(松仁路至基隆路1段)、松廉路(松仁路至松智路)、松勤街(松仁路至莊敬路)、松智路(松壽路至莊敬路325巷45弄)、市府路(仁愛路4段至信義路5段)、基隆路1段(松壽路至信義路5段)、基隆路2段(信義路5段至吳興街)、莊敬路(基隆路1段至莊敬路239巷)」路邊機車停車格位、機車彎及人行道機慢車停放區。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機器腳踏車採計次費率收費,每次新臺幣20元(每日零時為計費基準點,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四、實施日期:110年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15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https://pma.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