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本市內湖區彩虹河濱公園堤外停車場(編號336至345,共10格)113年10月20日上午6時至下午5時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主旨:公告本市內湖區彩虹河濱公園堤外停車場(編號336至345,共10格)113年10月20日上午6時至下午5時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本府體育局為辦理「113年第48屆內湖盃網球邀請賽」申請使用本市彩虹河濱公園堤外停車場336至345號之停車格,自113年10月20日上午6時至下午5時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二、前述活動結束後,該停車場即恢復停車場營運管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