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73321110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北投區洲美快速道路高架橋下大客車停車場自107年7月1日24時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場地交予本府警察局作為公有交通違規車輛保管場用地。 依據:依停車場法第25條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