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954022號
主旨:公告本市中正區南昌路2段(福州街至和平西路1段)公有路邊汽、機車停車位(區、彎)、裝卸貨停車位(區)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等,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本市商業處為辦理「2024南昌家聚節」活動之需要,旨揭公告範圍內所有路邊汽、機車停車位配合管制時間,禁止車輛駛入停放,請配合管制時段提前將車輛駛離。
二、禁止停車與暫停收費時間:113年11月1日22時起至113年11月4日6時止(至管制勤務結束)。
三、上述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四、於公告禁止停車區域及路段停放之車輛,經拖吊移置後,如車輛所有人逾期未領回,將依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