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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區行政中心、廣慈衛福大樓等2處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 決標公告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決標公告


主旨:本處「信義區行政中心、廣慈衛福大樓等2處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決標公告

公告事項:

一、案號:1115019

二、標案名稱:信義區行政中心、廣慈衛福大樓等2處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

三、標的分類:財物出租。

四、招標方式:公開評選。

五、決標方式:與評選序位第1之優勝廠商議價,且議價金額高於底價以上者決標。

六、決標日期:111年9月29日

七、得標廠商名稱:國雲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八、決標金額:新臺幣8,800萬元。

 


 

招標公告第2次(111年8月31日)修正說明:

修正投標須知四十六(一);
本標案各停車場試營運期間暫定111月12月5日至111年12月31日。(原暫定111月11月5日至111年12月31日)
 

招標公告第1次 (111年8月25日)修正說明:

「信義區行政中心地下停車場」小型車收費每小時30,原(8月24日)招標公告誤植為每小時20元,特此更正。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招標公告     

 主旨:本處辦理「信義區行政中心、廣慈衛福大樓等2處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

依據:依「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經營自治條例第4條」等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事項:

一、案號:1115019

二、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信義區行政中心、廣慈衛福大樓等2處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

管理」案

(一)信義區行政中心地下停車場:

  1、小型車98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3格、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3格、電動汽車充電車位3格,不含18席機關公務車位)。

每小時計時收費30元,停放於充電格位之車輛每小時加收10元;依設備自動判斷未充電者每小時再加收10元(未充電者合計每小時加收20元)。

2、機車237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6格,不含52 席機關公務車位)。每小時收費10元(每半小時收費5元),當日當次最高收費上限20元(隔日另計)。

3、本場提供信義區區公所洽公民眾停車前30分鐘免費服務,採提供核銷憑證予區公

所發給洽公民眾於自動繳費機核銷免費時數。

4、場內公務車位綁定專用車號應納入車牌辨識 白名單免收費進出。

(二) 廣慈衛福大樓地下停車場:

1、小型車704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41格、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15格、電動汽車充電車位18格,不含4席機關公務車位)。

每小時計時收費30元,停放於充電格位之車輛,每小時加收10元,依設備自動判斷未充電者每小時再加收10元(未充電者合計每小時加收20元)。

2、機車943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19格,不含2席機關公務車位)。

  每小時收費10元(每半小時收費5元),當日當次最高收費上限20元(隔日另計)。

3、場內公務車位綁定專用車號應納入車牌辨識 白名單免收費進出。

三、履約地點:

  (一) 信義區行政中心地下停車場: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地下1至4層。

 (二)廣慈衛福大樓地下停車場: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地下1至4層。

四、標的分類:財物出租。

五、招標方式:公開評選。

六、決標方式:與評選序位第1之優勝廠商議價,且議價金額高於底價以上者決標。

七、履約期限:

(一)自民國112年1月1日零時起至114年12月31日24時止。

   (實際契約起始日依本處指定日期為準,契約結束日配合順延共計3年,不含本處指定試營運開放免費停車期間)。

(二)本標案各場停車場試營運期間暫定111年11月5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八、投標及截止投標時間:公告日起至111年9月12日下午5時止。

九、領標方式及地點:

(一)專人或郵購購領:地址: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工本費:現金新臺幣50元(光碟),自備光碟或隨身碟者免付費。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50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 電子領標:至本處網址(https://pma.taipei.gov)免費電子領標。

十、開標時間:111年9月13日上午10時。

十一、開標地點:本處5樓第2會議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十二、投標文件使用之文字:中文。

十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十四、聯絡人及電話:本處營運科林先生,電話27590666分機6327。

電子郵件信箱:pma110112@mail.taipei.gov.tw

傳真號碼:27599685。

十五、廠商資格摘要及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停車場業務之公司(含經認許之國外公司)組織,營利事業登記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含外商公司),其營利事業營業項目應與停車場經營業務相符。投標廠商得檢附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自行透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所列印之資料(經濟部網址://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之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作為證明,惟所檢附之文件內容需包含營利事業營業項目之停車場經營業務。外國公司須另檢附代表人資格證明(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發或經濟部商業司核發資格證明書)、公司認許證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411萬元整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五) 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六) 投標書。

(七) 服務建議書19份、附件19份,同時提送簡報資料19份

 十六、附加說明:

1、本案訂底價。

2、最低定額權利金:新臺幣8,222萬 826元

3、請各投標廠商須親自至現場勘查及評估,考量現場工地安全,暫定8月29日上午10時整,由本處統一率隊現場勘查)。

4、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採3階段進行,即第1階段開標:資格審查;第

   2階段評選:日期另定;第3階段議價:與序位第1名議價(日期另定)。

5、本案相關公開資訊詳附件。

6、廠商對招標契約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本處營運科林新生,電話27590666轉6327。投標事宜請洽本處秘書室張小姐,電話27590666轉6042。或於111年9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9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七、檢舉受理單位;

(1)臺北市政府政風處聯絡電話:0800-211-655、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西南區11樓。

(2)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政風室聯絡電話:2729-1257、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西北區5樓。

(3)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政風室聯絡電話:2759-9636、地址: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4)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29177777、傳真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6)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十八、其他事項:請詳閱委託經營管理契約、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說明。(本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