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招標公告
主旨:本處辦理「114-115年度預標售違規逾期未領汽、機車」第2次公開招標案。
依據:依「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ㄧ、標案案號:1144001
二、標案名稱及數量摘要:「114-115年度預標售違規逾期未領汽、機車」案預估標售數量分別為汽車400輛、機車750輛。
三、履約地點:
撫遠逾期車輛放置場(臺北市松山區撫遠街419-1號旁)若機關提貨地點有變更,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變更履約地點。
四、標的分類:財物變賣。
五、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六、決標方式:採複數(汽車分項、機車分項)決標,各分項標以總價價格最高標且高於核定底價者決標。
七、履約期限: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八、投標及截止投標時間:113年10月31日起至113年11月12日下午17時前。
九、領標方式及地點:
(一)專人或郵購購領:地址: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工本費:現金新臺幣50元(光碟),自備光碟或隨身碟者免付費。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50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 電子領標:至本處網址(https://pma.gov.taipei)免費電子領標。
十、開標時間:113年11月13日上午10時。
十一、開標地點:本處第3會議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6樓)。
十二、投標文件使用之文字:中文。
十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十四、聯絡人及電話:本處管理科楊先生,電話02-27590666分機6426。
電子郵件信箱:nk6043@gov.taipei
傳真號碼:02-27599687。
十五、廠商資格摘要及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其他證明文件:具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
(二)押標金額度:
1.汽車分項押標金:新臺幣20萬元整。
機車分項押標金:新臺幣8萬元整。
2.押標金金額採分項繳納,廠商得依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其屬合併者,應為所投標項目應繳押標金之總和。
(三)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七)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八)「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投標廠商切結書。
(九)投標書(含詳細表)。
十六、附加說明:
(一)本案訂底價。
(二)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開標順序:先開汽車分項標、次開機車分項標。
(四)廠商對招標契約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本處管理科楊先生,電話02-27590666轉6426。投標事宜請洽本處秘書室李昌澤,電話02-27590666轉6042。或於113年11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1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七、檢舉受理單位:
(一)臺北市政府政風處聯絡電話:0800-211-655、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西南區11樓。
(二)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56931、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西北區5樓。
(三)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599636、地址: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十八、其他事項:請詳閱本處官網(公告資訊/最新消息)本案契約、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說明。(本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