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墘公園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決標公告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決標公告 主旨:本處「大港墘公園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決標公告 公告事項: 一、案號:1135034 二、標案名稱:大港墘公園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 三、標的分類:財物出租。 四、招標方式:公開評選。 五、決標方式:與評選序位第1之優勝廠商議價,且議價金額高於底價以上者決標。 六、決標日期:113年10月17日 七、得標廠商名稱:正好停股份有限公司 八、決標金額:新臺幣3,222萬元。 主旨:本處辦理「大港墘公園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公開評選案。 依據:依「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經營自治條例第4條」等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事項: 一、案號:1135034 二、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大港墘公園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案 (一) 車格位數: 1、小型車263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6格、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6格、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6格、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格5格)。 2、機車178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4格)。 (二) 收費方式: 1、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 (1)星期一至星期五: 甲、8時至20時:計時收費新臺幣(下同)40元。 乙、20時至翌日8時:計時收費20元。 (2)星期六、日與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民俗日:計時收費20元。 2、機車:計時收費10元,當日當次最高收費上限30元(凡跨越每日零時起重新計算)。 3、電動汽車充電另收充電服務費,應以度計費,費率不得超過本處洲子立體停車場訂定之充電服務費。 三、履約地點:大港墘公園地下停車場位置: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8號(地下1至2層)。 四、標的分類:財物出租。 五、招標方式:公開評選。 六、決標方式:與評選序位第1之優勝廠商議價,且議價金額高於底價以上者決標。 七、履約期限:自民國113年12月1日零時起至116年11月30日24時止(實際起始日依本機關指定日期為準,契約結束日配合順延,共計36個月)。 八、投標及截止投標時間:公告日起至113年9月23日下午5時止。 九、領標方式及地點: (一)專人或郵購購領:地址: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工本費:現金新臺幣50元(光碟),自備光碟片或隨身碟者免付費。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50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 電子領標:至本處網址(https://pma.taipei.gov)免費電子領標。 十、開標時間:113年9月24日上午10時。 十一、開標地點:本處第1會議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6樓)。 十二、投標文件使用之文字:中文。 十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十四、聯絡人及電話:本處營運科李小姐,電話27590666分機6326。 電子郵件信箱:qh2917@gov.taipei 傳真號碼:27599685。 十五、廠商資格摘要及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停車場業務之公司(含經認許之國外公司)組織,營利事業登記或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含外商公司),其營利事業營業項目應與停車場經營業務相符。投標廠商得檢附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自行透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所列印之資料(經濟部網址://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之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作為證明,惟所檢附之文件內容需包含營利事業營業項目之停車場經營業務。外國公司須另檢附代表人資格證明(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發或經濟部商業司核發資格證明書)、公司認許證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58萬元整。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 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五) 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六) 投標書。 (七) 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八)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九)「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投標廠商切結書。 (十) 服務建議書19份、附件19份,同時提送簡報資料19份,並以隨身碟或光碟片方式提供可編輯之服務建議書檔案1份。 十六、附加說明: 1、本案訂底價。 2、最低定額權利金:不得低於新臺幣3,171萬8,091元,低於者判為不合格標。 3、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採3階段進行,即第1階段開標:資格審查;第2階段評選:日期另定;第3階段議價:與序位第1名議價(日期另定)。 4、本案相關公開資訊詳附件。 5、本標案不辦理招商說明會。 6、本案公告評選委員名單如下:邱璨坤、林琮堯、陳學台、李克聰、鄭俊明、林進財、陳雍政、吳健生。 7、廠商對招標契約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本處營運科李小姐,電話27590666轉6326。投標事宜請洽本處秘書室陳小姐,電話27590666轉6058。或於113年9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9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七、檢舉受理單位; (1)臺北市政府政風處聯絡電話:0800-211-655、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西南區11樓。 (2)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政風室聯絡電話:2725-6931、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西北區6樓。 (3)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政風室聯絡電話:2759-9636、地址: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4)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29177777、傳真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6)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 十八、其他事項:請詳閱本處官網登載之委託經營管理契約、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說明。(本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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