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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停管處9月20日啟用新增第四批1,000具悠遊卡收費計時器,請市民多加利用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newsman

發稿單位:停車管理處第三科
發稿日期:95年9月19日
連絡人:趙淩佑
連絡電話:27590666轉6318

北市停管處9月20日啟用新增第四批1,000具悠遊卡收費計時器,請市民多加利用

目前本市悠遊卡發卡數量已突破700萬張,民眾已習慣以悠遊卡支付交通工具之費用,為方便民眾路邊停車也可以使用悠遊卡付費,停車管理處已於95年6月於市中心區重要路段設置2,000具悠遊卡計時收費器,為擴大悠遊卡計時器服務範圍,近期並再新增設1,000具計時器,預定於95年9月20日啟用(路段及數量詳如附件)。

停車管理處為鼓勵車主使用悠遊卡刷卡付費,對於主動刷卡付費的車主給予停車費率每小時減價10元之優惠,例如原費率每小時50(40)元,使用悠遊卡付費僅須支付每小時40(30)元的停車費。車主在享受悠遊卡所帶來的經濟與便利之餘,同時也可以減省到超商補繳停車費之時間。

停車管理處表示,依據近來接獲車主使用悠遊卡計時收費器所反映的問題,發現最常見的問題主要為「刷錯錶具」、「刷卡金額不足」及「未事先刷卡付費」等3類,並針對這3類最常發生的問題分別提出注意事項:
一、刷錯錶具:為避免計時器數量過多,影響市容觀瞻,許多路段的悠遊卡計時收費器皆採左右停車格共用一具計時器,並於錶具上設有左、右2個扣款選擇鈕,停放左(右)邊車格,應按左(右)邊按鈕,車主刷卡前請先確認停放位置,即可避免誤刷。
二、刷卡金額不足:部分初次使用計時器的車主,常誤以為按鈕1次,扣款1小時停車費。事實上悠遊卡計時收費器,每按鈕1次,扣款10元,例如該路段費率為每小時50元,使用悠遊卡付費優惠費率為每小時40元(每小時優惠10元,惟限時停車位不優惠),每按鈕1次,扣款10元,可停15分鐘,按鈕4次,可停放1小時,以此類推。
三、未事先刷卡付費:由於路邊停車格屬開放空間,無法利用柵欄等設施限制未付費車輛駛離,故路邊悠遊卡收費計時器必須採事先刷卡付費之方式,與一般路外停車場悠遊卡驗票機只須於進出場各刷1次之方式不同。

使用悠遊卡支付路邊停車費,除可享有減價10元之優惠外,亦可自行依預估停車時間付費,不受傳統人工開單需以1小時為計費單位之限制。目前每具悠遊卡計時收費器上皆附有詳細的使用說明,停車管理處並於計時器下方再加掛使用圖案,供民眾按圖操作,車主如不瞭解操作上的問題,可參考相關使用說明或電洽27269600及27590666轉6318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