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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共享大邁進,臺北市當好媒人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王永錕
  • 聯絡資訊:27590666分機6101

臺北市政府積極推動共享車位,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在去(107)年試辦車位媒合服務業者申請停車位登記證計畫,率先發出全國第一張共享車位登記證。今(108)年正式推出「共享車位媒合服務業者共享車位登記計畫2.0」,讓想要將車位共享的市民朋友,只要透過媒合業者,就可以很方便將自有自用的車位共享出去;而有停車需求的駕駛人也能透過媒合業者的APP線上預約停車位,減少找尋停車位的時間。
有民眾擔心自有自用的停車位房屋稅及土地稅是以自用稅率課徵,如果車位提供共享,會不會就要以營業稅率計算,對此停管處表示,已經在去年建議中央修法,也獲得相關部會的函釋,有關自有自用車位,只要不超過每天8小時,每月240小時共享時間,則適用原本的稅率,並不會增加民眾的稅賦負擔,請民眾可以放心,踴躍將車位提供共享。
停管處表示只要市民朋友擁有合法自用停車位希望於閒置時段開放共享,可至停管處網站-便民服務-車位共享資訊,了解車位共享媒合業者提供的服務,選擇加入其中任一業者APP,由該業者向停管處申請共享登記即可。另外尋找車位的民眾可以透過手機下載各車位媒合業者提供的APP,使用搜尋車位資訊及預約車位等服務。
另外停管處今年訂定的「共享車位媒合服務業者車位登記計畫2.0」,藉由完整檢視共享媒合業者資格、預約方式、收費標準與收費方式及管理規範等多項條件,以評估車位媒合服務業者是否具有開放共享資格,並建立共享車位媒合服務業者車位清單,希望透過更簡便的申請程序,鼓勵有車位的民眾願意將車位提供出來共享,也讓網路媒合APP業者能更積極的開發共享車位,促進閒置車位再分配,達到車位共享經濟效益。
停管處呼籲家裡有車位的市民朋友,一起加入車位共享的行列,除可增加額外收入外,也不會增加稅捐負擔,更能增加市民朋友市區停車的選擇性,完善本市「綠能、E化、共享、安全」的交通環境,達到市民、業者、政府多方皆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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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持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可至指定發放地點領取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識別證。
請勿違規占用孕婦或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