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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11月30日起華山中央藝文公園(北平東路側)、峨眉街北側(康定路-昆明街)南側(康定路-成都路133巷)、羅斯福路東側(愛國東路至杭州南路)西側(愛國西路至和平西路)等路段實施騎樓、人行道禁停管制(字數1277)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newsman

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發稿單位:停車管理處
發稿日期:95年11月9日
聯絡人:第一科 張文超
電話:(02)27590666-6135

95年11月30日起華山中央藝文公園(北平東路側)、峨嵋街北側(康定路-昆明街)南側(康定路-成都路133巷)、羅斯福路東側(愛國東路至杭州南路)西側(愛國西路至和平西路)等路段實施騎樓、人行道禁停管制

臺北市自88年起推動機車退出騎樓措施,累計至95年10月底已實施279處路段,長度為320.57公里,實施以來獲得民意高度之支持,今年仍持續加強推動執行。

今年臺北市停車管理處除延續往年之檢討原則,配合交通改善政策、民意趨勢與地區交通環境改變優先檢討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措施外,並將分區分期就目前已實施之鄰近路段,檢討實施之可行性,以串聯形成完整之路段及區域,並將建築物附設之停車空間納入計算,宣導建築物停車空間開放供公眾使用,自行吸納停車需求。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本次辦理檢討之區域為中正、萬華區,經檢討羅斯福路(愛國東西路至南海路)東西側、南門市場羅斯福路(南海路至無名巷)已分別於92年2月、93年12月、實施騎樓、人行道禁停管制,為改善羅斯福路1、2段人行空間與公共安全及當地機車停車秩序,11月份將羅斯福路東側(愛國東路至杭州南路)西側(愛國西路至和平西路)尚未實施之路段一併納入實施「騎樓、人行道禁止停車」管制,並於人行道寬度足夠路段劃設機慢車停放區,規範人行道之停車秩序,以串聯形成完整之無障礙通行廊道,提供羅斯福路沿線整齊安全之無障礙通行空間,因為此路段亦為本市大眾運輸發達便捷之地區,建議民眾能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前往。如有機車停車需要,除利用路邊橫交巷弄之機車停車位及人行道上之機慢車停放區外,因部分路段捷運施工關係,造成機車停車空間配套不足,故羅斯福路東側(羅斯福路1段9巷至金華街、羅斯福路1段45號至羅斯福路1段83巷)及羅斯福路西側(寧波西街至羅斯福路2段48巷)僅實施騎樓禁停管制,人行道暫行開放停車,民眾停車時仍請注意現地標誌、標線等相關管制設施方式。

另外華山中央文藝公園(北平東路側)、峨嵋街北側(康定路-昆明街)南側(康定路-成都路133巷)等路段,亦於本月底一併推動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措施,總長度計2.71公里,針對新增實施之路段,該處自11月9日起,即陸續透過網站發布,協請計畫區域內之鄰里辦公處、機關、商家發放文宣及請媒體報導等方式預先宣導,並陸續辦理現地宣導,於實施路段對違停車輛貼放小張宣導單及勸導驅離,並於現場設置騎樓、人行道(停放區除外)禁止停車標誌牌,11月30日實施管制當天即加強取締騎樓及人行道停放區以外之違規停車。

停車管理處另提醒民眾,人行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屬禁止停車範圍,另依第90條之3之規定於人行道劃設機慢車停放區開放停車,並另設置標誌牌告示,故不會於人行道上劃設禁止停車之標線,請民眾停放機車時多加注意現地標誌、標線等相關管制設施方式並依照規定停放。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呼籲機車騎士,為打造優質之行人步行空間,對於實施路段會持續加強取締違規停車,另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亦會依「機車不得行駛人行道」之規定,取締違規者,請機車騎士能配合牽行機車至機慢車停放區停放,並請民眾於停放汽、機車時,注意依現場之標誌、標線規定停放,以免違規遭取締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