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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鼓勵電動車相關措施說明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鄭麗淑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01

臺北市鼓勵電動車相關措施說明
有關媒體報導臺北市電動車優惠措施仍有改善空間,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以下簡稱停管處)表示,配合行政院「2040年新售汽車全面電動化」方案及落實低碳永續城市實現,停管處已於路外停車場積極建置電動車充電柱格位(全市公有立體地下停車場提供193格電動汽車充電格位),提供車主免費充電服務,及配合推動U-car共享電動車試營運。本市亦鼓勵都更案設置一定比例之電動車充電設備並納入容積獎勵、推動本市後續公宅設置10%電動車充電設備並要求符合「臺北市推動宜居永續城市環境影響評估審議規範」達環評規模之建築物,汽車停車位亦應有設有1/3以上安裝充電系統或預留管線,以健全電動車使用環境。
為改善電動車停車環境,停管處於106年10月至12月多次邀集中央單位(經濟部工業局、能源局、台電公司)、電動汽車業者、充電柱業者及電機技師公會,研商住家設置充電柱遭遇困難,目前已彙整解決方案將於近期提報中央。
停管處表示,臺北市未來將持續就建構電動車基礎設施友善環境持續努力,透過地方與中央縝密合作,早日達成汽車全面電動化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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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