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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優惠停車月票申購規定放寬-同一戶籍內車輛及駕駛人即可申購(432)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newsman

發稿單位:停車管理處第三科
發稿日期:95年2月27日
聯絡人:施金蘭
聯絡電話:27590666轉6315

身心障礙者優惠停車月票申購規定放寬-同一戶籍內車輛及駕駛人即可申購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表示,為照顧無交通自主行動能力之身心障礙者被載送之停車權益,95年3月1日起實施之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新措施中,有關身心障礙者半價優惠月票之申購,原限定車籍登記為身心障礙者本人,且身心障礙者持本人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身心障礙者手冊及行車執照與駕駛執照(四證須同一人)方可申購半價優惠月票,惟為考量部份身心障礙者可能為孩童或本身無交通行為能力,須家人載送照顧者之停車需要,故放寬身心障礙者半價優惠停車月票申購資格,身心障礙者可持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身心障礙者手冊及同一戶籍內親屬之駕駛執照與行車執照(車籍登記為同一戶籍內之親屬)及戶口名簿等證件向停管處所轄24小時收費之路外停車場申辦半價優惠月票,同一身心障礙者僅限申購一張身心障礙者優惠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