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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將於2處地點試辦「機車與大重機共用格位」措施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楊遠明科長
  • 聯絡資訊:02-2759-0666轉6101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下稱停管處)為提升停車空間使用效率、維持停車秩序與改善違停現象,研擬「機車與大型重型機車共用機車格位」試辦計畫,並提報交通部於3月14日核定試辦計畫。將正式於113年4月1日起,於杭州南路1段24號(交通部會議中心前)及徐州路2號(臺大護理學院前)等2處地點進行試辦。在前述試辦地點會設置專用標誌牌面,牌面上會有機車與大重機共用圖示,並標示「普通與大型重型機車共用」字樣,讓使用者可以分辨該區域為機車與大重機共用停車位區域,未來共用格位內每輛大重機收費費率均比照現地路段機車費率計算,以減少大重機使用族群停車費率負擔。

    停管處依據交通部公路局車輛領牌數統計資料,查詢登記於臺北市之大型重型機車截至113年1月底止,已有2萬9,536輛(含紅牌大重機1萬4,047輛、黃牌大重機1萬5,489輛),其停車需求日益殷切,除作為休憩使用外,部分大重機亦兼具通勤功能,致時有大重機違規停放於機車停車格,或1大重機停放1汽車位遭人詬病浪費空間等問題,爰此提報試辦計畫報請交通部核定後實施計畫內容。

    試辦期間停管處將持續蒐集使用者及各界意見併予納入評估,並檢討修改相關內容或措施後,再將試辦成效提報交通部作為修正相關規定之依據。未來試辦區域內的使用者繳納停車費時,會有意見回饋表單的QRCODE可以掃描,停管處呼籲使用者可以踴躍提供使用意見,藉以檢視試辦成效及對後續法規修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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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交通安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