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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本部

處本部:包含處長、副處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

職稱

工作項目

聯絡電話

處長

劉瑞麟

1、綜理本處一般行政業務、停車場營運管理及督導違規舉發各項業務。
2、綜理本處停車場規劃、設計、施工興建及指揮監督所屬人員。
3、出席或主持會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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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副處長

1、襄助處長處理處務及審核停車場規劃設計、督導施工及違規舉發各項業務。
2、督導考核停車場之營運管理事項。
3、審核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停車場事項。  
4、出席或主持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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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總工程司

1、督導審核暨核定各項交通工程規劃、交通系統設計、施工及工程行政並督導違規舉發各項業務。
2、擬議交通技術人員之調配、工作考核及研究發展。
3、研擬或推動主要工程計畫。  
4、出席或主持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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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秘書


1、綜合審核本處文稿研擬、推動停車管理計畫及督導違規舉發各項業務。
2、綜合審核停車場標誌工程、綠化植栽工程等各項業務。
3、撰擬規章及工作報告。
4、出席或主持會議。
5、研考一條鞭之人員。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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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總工程司


1、審核暨核定各項停車整體規劃、系統設計、督導施工及違規舉發各項業務。
2、擬議技術人員之調配、工作考核及研究發展。
3、研擬或推動主要停車政策。
4、出席或主持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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