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來襲,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之同時,無法繳納停車費,如停車補繳費單已屆繳費期限,如何繳費?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在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逾截止日最後一日如遇例假日、民俗假日或特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時,無法繳納停車費時,可依下列方式繳納停車費: 一、上班第1天至下列地點繳費:停管處24小時營業之立體、地下停車場(可至停管處網站查詢各場地址,網址:https://pma.gov.taipei/)或服務台(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1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時30分至17時30分)、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92號水源大樓7樓駐點收費櫃台,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時30分至17時30分)。 二、可利用手機下載App (「Pi拍錢包」、「歐付寶」、「街口支付」、「橘子支付」、遠傳「friDay 理財+」、「車麻吉」、「ezPay簡單付」、「台北富邦銀行」、「元大銀行」、「嗶嗶繳」、「LINE Pay Money」、「停車大聲公」、「悠遊付」、「蝦皮購物」、「icash Pay」、「Apple Pay」、「樂客導航王全3D」、「永豐銀行」、「PChome24h購物」、全聯「PX Pay」),註冊會員後綁定信用卡、銀行帳戶或儲值帳戶,掃描停車單(包括催、追繳)第2段條碼,或輸入車號查詢,並依指示操作,就可繳納逾繳費截止日期後至轉換催、追繳單前3天的逾期停車費。亦可透過「台北通」app或本處「停車查詢一站式服務網站」停車單查詢功能,使用本國發行之信用卡(不含簽帳金融卡),輸入信用卡資料完成支付,惟發卡銀行須為參加「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之發卡機構。(繳費期限為催追繳單寄發前三天)。 三、外(縣)市車主可利用郵政匯票,於停車繳費單截止日期內,至郵局購買與停車費等值郵政匯票,以郵戳日期為憑,匯票抬頭為『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郵寄至「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11086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辦理繳納該筆停車費。 四、亦可電洽停管處客服專線2726-9600按9由專人服務,安排後續繳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