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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處辦理鼓勵停車場即時格位資訊揭露計畫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 聯絡人:楊宛芝
  • 聯絡資訊:27590666分機633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93108317號

主旨:公告本處辦理鼓勵停車場即時格位資訊揭露計畫。
依據:
一、臺北市停車場營業登記辦法。
二、臺北市停車場登記證申辦證照費減徵計畫書。
公告事項:
一、實施緣起:鼓勵停車場經營業提供停車場內停車格位即時資訊並介接至「北市好停車APP」,提供便民服務。
二、實施期限: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實施對象:本市停車場經營業。
四、實施方式:停車場及時格位資訊介接至「北市好停車APP」時,將以剩餘格位採按比例分級,轉換為不同顏色燈號。
(一)即時剩餘格位比例為91%-100%,顯示為紅燈。
(二)即時剩餘格位比例為81%-90%,顯示為黃燈。
(三)即時剩餘格位比例為80%以下,顯示為綠燈。
五、推動相關措施:
(一)配合提供即時格位資訊者,減徵50%停車場登記證證照費,並依土地租賃契約期限或其他證明文件期限,核予最長5年之停車場登記證有效期限。
(二)未提供即時格位資訊者,核發之停車場登記證有效期限最長1年。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