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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公有停車場自110年9月1日起辦理販售大型重型機車月票試辦計畫。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顏永芸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2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8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03058878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公有停車場自110年9月1日起辦理販售大型重型機車月票試辦計畫。
依據: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自110年9月1日起,福林公園、萬興國小、玉成國小及玉成公園地下停車場實施販售大型重型機車月票試辦計畫,月票金額如下:
(一)福林公園地下停車場:新臺幣(下同)2,400元。
(二)萬興國小地下停車場:1,750元。
(三)玉成國小地下停車場:1,500元。
(四)玉成公園地下停車場:2,400元。
二、購買大型重型機車月票之車輛僅能停放「大型重型機車專用格位」,不得停放汽車格位及大型重型機車優先格位,未依規定停放者將開立勸導單,達3次者取消試辦期間購買該停車場大型重型機車月票資格,並自次月起僅得購買汽車月票(雙月票、季票將取消次月或次2月月票資格並退款)。
三、未中籤大型重型機車月票者,可放棄備取大型重型機車月票資格,改為購買汽車月票(汽車月票售完亦須候補)。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