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13026321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信義區吳興街220巷59弄平面停車場自111年3月24日24時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辦理。 公告事項:旨揭停車場因配合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用地使用,辦理土地歸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