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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大同區西寧北路(民生西路至市民大道)、塔城街(南京西路至市民大道)、迪化街(民權西路至涼州街)及民樂街(歸綏街至南京西路)等路段路邊停車場,配合2008年年貨大街活動,自97年1月18日起至96年2月5日止,調整為乙種計時費率(每小時50元),收費時間不變。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三字第09739305300號
主 旨:公告本市大同區西寧北路(民生西路至市民大道)、塔城街(南京西路至市民大道)、迪化街(民權西路至涼州街)及民樂街(歸綏街至南京西路)等路段路邊停車場,配合2008年年貨大街活動,自97年1月18日起至96年2月5日止,調整為乙種計時費率(每小時50元),收費時間不變。
依 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 調整費率路段:西寧北路(民生西路至市民大道)、塔城街(南京西路至市民大道)、迪化街(民權西路至涼州街)及民樂街(歸綏街至南京西路)兩側路邊小型車停車格。
二、收費標準及 費率:小型車停車費率調為乙種計時費率(每小時50元,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三、費率調整期間:自97年1月18日起至96年2月5日止。
四、收費時間:
(一)西寧北路(民生西路至市民大道):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7時至下午8時。
(二)塔城街(南京西路至市民大道):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7時至下午8時。
(三)迪化街(民權西路至涼州街):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四)民樂街(歸綏街至南京西路):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五、活動結束後,旨揭公告路段恢復為丙種計時費率(每小時40元)。
六、 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8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www.pma.taipei.gov.tw。
處長 張 哲 揚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