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本市信義區信義379號公園停車格位,自108年8月5日 (星期一)上午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何鳳珠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2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9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83065190號



主旨:公告本市信義區信義379號公園停車格位,自108年8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信義區信義379號公園停車格一般小型車格位、身心障礙者專用格位。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一般小型車停車格採丁種計次費率,每次新臺幣50元(每日零時為計費基準點,凡 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
三、收費時間:一般小型車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四、實施日期:108年8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8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 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 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 www.pma.gov.taipei。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