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興隆路3段308號臨時平面停車場委託岳洋股份有限公司,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 聯絡人:葉金坤
- 聯絡資訊:27590666分機632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43085288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興隆路3段308號臨時平面停車場委託岳洋股份有限公司,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興隆路3段308號臨時平面停車場自民國114年8月1日零時起至117年7月31日24時止,委託岳洋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二、停車場車格位數及位置: (一)格位數:小型車50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1格)。 (二)位置: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308號。 三、委託經營之停車場收費標準:小型車計時收費每小時新臺幣(下同)20元。 四、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五、電動汽車充電另收充電服務費,採以度計費。 六、委託經營本停車場各式月票出售最高售價: (一)全日月票最高售價為4,200元。 (二)全日里民月票最高售價為3,360元(優惠里:文山區興家里、明興里及華興里)。 (三)所在地全日里民月票最高售價為2,940元(優惠里:文山區明義里及興得里)。 (四)身心障礙者憑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身心障礙手冊及行車執照購買僅擇一優惠(全日月票半價或里民優惠) 。 (五)上述各式月票,若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在此限。 七、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八、實施日期:民國114年8月1日零起至117年7月31日24時止。 九、購買小型車全日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辦理。 十、公司電話:岳洋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02)2246-1708。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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