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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大安區大安森林公園地下停車場自108年7月1日0 時起取消全日月票優惠及調整夜間月票金額事宜。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顏永芸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2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8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83057979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大安區大安森林公園地下停車場自108年7月1日0時起取消全日月票優惠及調整夜間月票金額事宜。
依據: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5條、第6條
公告事項: 
一、全日月票金額恢復為新臺幣4,800元。夜間月票金額調整為2,000元,限每日18時至翌日8時使用 ,非使用時段則依計時費率計費。
二、其餘停車費率、所在里月票金額及半徑300公尺鄰近里月票金額均維持不變。
三、實施日期:108年7月1日0時起。
四、小型車全日月票、日間月票及夜間月票等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查核作業規定(汽車及機車)」辦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