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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士林區至善公園平面停車場部分停車格於111年6月24日0時至111年9月15日24時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施金蘭
  • 聯絡資訊:27590666分機632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13056147號
主旨:公告本市士林區至善公園平面停車場部分停車格於111年6月24日0時至111年9月15日24時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市士林區至善公園平面停車場編號2至12及編號30至33停車位於111年6月24日0時至111年9月15日24時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配合設置電動車充電站施工使用。
二、施工完成後編號12及30至33號共計5格停車位恢復開放停車收費,編號2至11停車位供台泥公司作為「臺北市電動車快充充電站」使用。
三、本處111年4月27日北市停營字第1113044414號公告自本公告實施日停止適用。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