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93103770號
公告:公告本市南港區世貿公園地下停車場為配合109年11月份南港展覽館展覽活動調整小型車停車費率為每小時新臺幣40元。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公告事項:
一、為配合109年11月份南港展覽館展覽活動,世貿公園地下停車場於109年11月5日至11月7日、11月13日至11月16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調整小型車停車費率。
二、費率:每小時新臺幣40元。
三、其餘時段依原公告停車費率維持不變(每小時新臺幣20 元)。上述費率調整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小型車原公告停車費率。
四、小型車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