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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信義區信義廣場地下停車場配合臺北世界貿易中心舉辦「2005年臺北國際電腦展」活動,於94年5月31日(星期二)至6月4日(星期六)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每小時60元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三字第09433555300號

主 旨:公告本市信義區信義廣場地下停車場配合臺北世界貿易中心舉辦「2005年臺北國際電腦展」活動,於94年5月31日(星期二)至6月4日(星期六)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每小時60元。

依 據:停車場法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4條、第5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臺北世界貿易中心舉辦「2005年臺北國際電腦展」活動,於94年5月31日(星期二)至6月4日(星期六)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甲種計時收費管理,為每小時60元;其餘時段依原公告停車費率維持不變(下午6時至10時止維持每小時30元;下午10時至翌日上午7時止維持每小時10元;上午7時至9時止維持每小時30元)。
二、上述費率調整於活動結束後,自94年6月5日起上午9時至下午6時止恢復小型車停車費每小時30元。
三、計費單位:停車時數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收費。停車時數逾1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1小時部分,如不逾30分鐘者,以半小時計算;如逾30分鐘者,仍以1小時計算收費。另為提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單位暫採「停車前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算」優惠,以鼓勵民眾多利用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停車,降低路邊道路違停情形,促使道路交通順暢。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