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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內湖區湖興平面停車場自九十二年十一月一日零時起委託群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三年,實施二十四小時戊種計時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 公告
機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三OO號六樓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七日
傳  真:二七五九九六八五
發文字號:北市停三字第09236205800號
聯絡電話:二七五九O六六六

主旨:公告本市內湖區湖興平面停車場自九十二年十一月一日零時起委託群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三年,實施二十四小時戊種計時收費管理。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二十五、第二十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內湖區湖興平面停車場委託群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三年。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採戊種計時收費每小時二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
三、收費時間:實施全日二十四小時收費管理。
四、實施日期:九十二年十一月一日零時起。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