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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本處中正區行一大客車平面停車場全面自111年4月23日0時起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何鳳珠
  • 聯絡資訊:27590666分機632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130334482號



主旨公告本市本處中正區行一大客車平面停車場全面自111年4月23日0時起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市本處行一大客車平面停車場全面自111年4月23日0時起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供本市公運處作為防疫計程車及防疫公車停放使用。
 二、管制作業結束時間將由本處另行公告。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