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20日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130334482號主旨:公告本市本處中正區行一大客車平面停車場全面自111年4月23日0時起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市本處行一大客車平面停車場全面自111年4月23日0時起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供本市公運處作為防疫計程車及防疫公車停放使用。 二、管制作業結束時間將由本處另行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130334482號
主旨:公告本市本處中正區行一大客車平面停車場全面自111年4月23日0時起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市本處行一大客車平面停車場全面自111年4月23日0時起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供本市公運處作為防疫計程車及防疫公車停放使用。 二、管制作業結束時間將由本處另行公告。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