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247巷(延平北路2段至重慶北路2段)路段路邊機車停車格,自115年5月18日(星期一)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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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53057502號 主旨:公告本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247巷(延平北路2段至重慶北路2段)路段路邊機車停車格,自115年5月18日(星期一)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247巷(延平北路2段至重慶北路2段)」路邊機車停車格位、機車彎及人行道機慢車停放區。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機車採計次費率,每次新臺幣20元(每日零時為計費基準點,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9時至17時。 四、實施日期:115年5月18日(星期一)9時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15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緩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02)27269600;網址:https://pma.gov.taipei。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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