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210巷,公有路邊汽車停車位(編號 1至5、8及9,計7格),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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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43062643號 主旨:公告本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210巷,公有路邊汽車停車位(編號 1至5、8及9,計7格),暫停營運管理並禁止停車。 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本處土木建築科為「科技大樓站停車場新建工程」將進行114年本府公共工程卓越獎建築工程類別初評小組實地勘察,為初評工地導覽及現場攝影需要,須佔用部分道路路側停車格,旨揭路段公告公有路邊汽車停車位配合管制時間暫停使用並禁停車輛停放,配合管制時間前將車輛駛離。 二、暫停收費與禁停時間如下:114年5月12日(星期一)8時至114年5月13日(星期二)18時止(至管制勤務結束)。 三、上述勘查及攝影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四、於公告禁止停車區域及路段停放之車輛,經拖吊移置後,如車輛所有人逾期未領回,將依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處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