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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34巷臨時平面停車場,自112年2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調整收費時間。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何鳳珠
  • 聯絡資訊:27590666分機632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23055012號



主旨:公告本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34巷臨時平面停車場,自112年2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調整收費時間。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大安區信義路3段134巷臨時平面停車場 。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一般小型車停車格採計時費率,每小 時新臺幣20元(另為提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格位採半小時計算)。

三、收費時間:一般小型車為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四、實施日期:112年2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

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8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六、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pma.gov.taipei。

七、本處111年1月19日北市停營字第1123054158號自112年2月1日起作廢。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