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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北投區磺港溪廣場停車場自110年10月28日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10年10月25日起只出不進)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施金蘭
  • 聯絡資訊:27590666分機632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7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03082777號
主旨:公告本市北投區磺港溪廣場停車場自110年10月28日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10年10月25日起只出不進)。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辦理。
公告事項:
本處110年10月4日北市停營字第1103082777號公告自本公告實施日停止適用。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