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7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03082777號 主旨:公告本市北投區磺港溪廣場停車場自110年10月28日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10年10月25日起只出不進)。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辦理。 公告事項: 本處110年10月4日北市停營字第1103082777號公告自本公告實施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