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市大安區建國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H區地面層(仁愛路至濟南路段第1橋孔至第4橋孔第2鐵柱,計87格停車格位),自110年2月5日22時至2月16日22時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市大安區建國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H區地面層(仁愛路至濟南路段第1橋孔至第4橋孔第2鐵柱,計87格停車格位),自109年2月5日22時至2月16日22時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作為社團法人中華玉器藝術文化交流協會春節展售活動場地使用。
二、前述活動結束後,該停車場即依原收費時段及費率標準恢復停車場營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