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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76巷及和平東路2段76巷30弄(辛亥路至和平東路2段90巷)兩側路邊停車場自94年6月6日(星期一)零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三字第09433772700號

主 旨:公告本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76巷及和平東路2段76巷30弄(辛亥路至和平東路2段90巷)兩側路邊停車場自94年6月6日(星期一)零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依 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 收費路段: 和平東路2段76巷及和平東路2段76巷30弄(辛亥路至和平東路2段90巷)兩側路邊停車場。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採丁種計時費率,每小時30元(未滿1小時
以1小時計)。
三、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四、實施日期:94年6月6日(星期一)零時起
五、 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8日曆天內處理,逾期仍未繳費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六、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www.tcgpmo.nat.gov.tw。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